品学书屋 > 玄幻小说 > 我的媳妇三千岁 > 第六十四章 少年出行
  从凌山王府出来,杨凌霄就急急忙忙进了皇宫,光明远拉着他聊天他实在不好拒绝,眼看天色实在不早,再不进宫怕是赶不回家吃晚饭了,才连忙告辞。

  大秦皇宫不能说是史上最华丽的,可绝对是最有气势的,唐喜琉璃瓦,楚爱朱砂红,大秦以黑为尊以黄为贵以红为显,所以青灰色的砖墙,黄色的瓦片配着大红色的珠子,还有黑曜石雕刻的巨龙镶嵌在御道地上。

  穿着龙袍赢夫着实有点怪,黑色的长袍绣着五爪金龙,只是这龙袍似乎有点太长了。倒不是织造处觉得皇帝还要长个子所以为了省钱,而是这家伙觉得衣服越长越显得仙风道骨,所以自己强烈要求做成这样的。

  老夫子不止一次说过一国之君穿的像个唱戏的成何体统,可赢夫说还有四年才上早朝到时候刚好能穿,反倒显得自己甚是节俭。老夫子只好心道到时候你不要再做一套更长的穿着上朝就好。

  凌霄殿已经四年没有开过了,大秦十四及冠,及冠之后才算成年人,到那时候靠山王也要还政皇帝,其实靠山王压根不怎么管政事,都是三位内阁大学士在处理朝堂上的各种事物。被修好的养心殿就是办公场所。

  赢夫每天就在这里看着三位大学士批那数不完的奏折,听说这些奏折以后要自己批复,想想头就大了,他可是亲眼看着三位老师每天累死累活的批这些奏章。

  还记得有一次,老夫子都急眼了,拿着一奏章扔在地上就骂:“这王一康是哪年科举的!官兵跟民众抢牛?牛是民众的,却愿意跟官兵走,判了把牛杀了官兵民众一人一半。这种事居然当功绩上奏?怎么老夫难道要把这事放在府刊上昭告天下吗!他爹八成是个杀猪卖肉的才能想出这么个注意。”

  王景隆面上不温不火,说了一句“家中庶子,本以为外放历练一番能有所成长,不想污了夫子的眼。”

  这下轮到夫子傻眼,赢夫抱着肚子哈哈大笑,谭正也努力憋着笑。

  老太监走到小皇帝面前,小声通报,靠山王世子求见。

  “快让他进来!”赢夫高兴的喊道,听夫子说杨凌霄好像不能再京城待的太久,他还怕这个哥哥不进宫跟自己告别,准备晚上再偷偷溜去靠山王府混顿饭顺便给杨凌霄送行呢。

  “臣,靠山王世子杨凌霄,拜见陛下。”杨凌霄跪地行大礼,夫子这才摸着胡子点点头,继续批阅奏章。

  “哥哥快起来。”赢夫跑过去扶起杨凌霄“听说哥哥要走了?”

  “嗯。”杨凌霄点点头,赢夫如此自在让杨凌霄也轻松了很多,来之前洛王妃嘱咐他,进了皇宫跟那天在家吃饭不一样,事事都要守规矩,除了你爹,就连你王叔去宫里见皇上,也是要实打实的行跪拜大礼的。

  “师父说我不便在京中久留,京城地下似乎有什么东西,对我伤害很大。”杨凌霄对赢夫说。

  “地下?地下有什么?”赢夫好奇的问道。

  “不知道,师父不告诉我。”杨凌霄说。

  赢夫扭头去问夫子:“夫子?天京城地下有何典故?”

  “无稽之谈的神鬼之说罢了,皇上无须为此费心。”夫子不耐烦的说道。

  “夫子你讲讲嘛!”赢夫撒娇问道。杨凌霄也一脸好奇。

  “其实也没什么。”大学士谭正笑着说道:“都传天京城从商夏之时便有,为镇魔神赤尧而建,历朝历代虽未皆建都与此,可有一条传说,说禹皇之后,掌着释放魔神之法。”

  “可千百年来。”夫子发声:“天下未闻神魔仙人之事实,皆为传说而已,多是对功夫高深之人或修道念佛高人的夸大而已。”

  说着老夫子看了看杨凌霄:“我看靠山王世子不可在京久留,必然是有其他原因,想必是李掌门编出来吓唬小孩的说辞而已。”

  赢夫跟杨凌霄边听边点头。

  “对了!”赢夫突然出声,吓了杨凌霄一跳。紧接着赢夫一溜小跑跑回自己桌子,抱起一摞华丽的请柬,抱来给杨凌霄。

  “哥,你把这些拿着。我听说你要去拜访诸位王叔,这是给诸位王叔的,四年后及冠之礼,你我一同度礼,这是邀请诸位王叔观礼的请柬。”

  “胡闹!”夫子一拍桌子:“天子及冠礼,怎可与他人一同举办!”

  “朕说一起办就一起办!”赢夫陡然发难,气势让杨凌霄一阵呆滞,怎么突然就跟变了个人似的。

  夫子一时语塞,不知为何皇上会如此激动。

  “哎呀,夫子,就让我们一起办嘛,哥他又不是外人。”下一刻赢夫突然撒娇起来,倒是连尴尬的气氛都没能起来。

  “哼,此事容后再议。”夫子一吹胡子,摆摆衣袖,继续批阅奏章。

  “皇上.....这请柬就不带了吧,我跟诸位王叔说一声就行,我跟师父两个人上路,带东西很不方便的。”杨凌霄身子稍稍往后躲了躲说道。

  “哦,这样啊。”赢夫抱着请柬想了想“朕给你派五百随从?”

  “别!别!皇上!我师父能把你那五百随从全玩死。”杨凌霄赶紧摆摆手。

  “皇上,靠山王世子随高人游历,想必跟你微服差不多,都是能低调就低调的。”一旁批阅奏折的谭正扭头说道。

  “不妨就让他带个口信便是,反正诸位王爷都是很好说话的人。”谭正继续说道。

  “好吧。”赢夫点了点头,老太监小跑上前接过那摞请柬。赢夫看着杨凌霄:“晚上哥跟我一起在宫里吃饭?”

  “不了不了,我母妃还在家等我吃饭,怕是不能在宫里吃。”杨凌霄说。

  “那我去你家吃!”赢夫也不见外。

  “胡闹!”夫子又一拍桌子“堂堂天子天天跑别人家吃饭成何体统!”

  赢夫吐了吐舌头,杨凌霄也是好笑。

  拜别小皇帝,杨凌霄回了靠山王府,赢夫没能来混饭,可凌山王一家都来了,倒是十分热闹。

  洛王妃直说,还是凌霄回来好,家里热闹,平常家里都没个什么人。

  十岁的孩子还不知道这一刻多宝贵,听着大人们的调侃教导嘱咐,听着大人们闲聊天。看着一直看自己的妹妹。

  “妹妹,你老看我干什么?”

  “我得记住哥你长啥样!你下次回来又骗我怎么办?”

  第二天一早,靠山王世子离京,进京之时静悄悄的来,离京之时本也想静悄悄的走。骑着马背着包裹的少年就要离家,洛王妃在门前左顾右盼。

  “凌霄啊?你师父不来接你吗?”洛王妃问道。

  “师父进城就不知道去哪了,不过我们约好了会在城外见面的。”杨凌霄骑着马说道。

  “那?带几个护卫?”洛王妃看向赵三才跟管家欧阳嵩,虽然暗中的护卫就没少过,可当娘的总不放心。

  赵三才呵呵一笑,说:“干娘,用不着咱,您看。”

  顺着赵三才的目光看去,远处一队人马如同尖利的匕首一般,为首那人,飞鱼服,八蟒袍,绣春刀。锋芒毕露,好似一柄随时会杀人的刀。

  锦衣卫大都督王地藏远远停下,冲洛王妃点点头。

  洛王妃其实心里明镜似的,知道肯定不会少了护卫,可就是放心不下,其实就是舍不得孩子走而已。

  “娘。”杨凌霄喊了洛王妃一声,如同在老槐村时一般。

  “哎!”愣神的洛王妃连忙答应。

  “我走了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“哥哥要记得回来!”

  当年靠山王出征,跟这感觉其实差不多,去打仗的男人也好,离家游历的孩子也罢,对家里人来说,是一样的。

  锦衣卫大都督王地藏亲自护卫,跟在杨凌霄身后一言不发,杨凌霄只觉得背后一阵发凉,好像那一队人马的刀尖都抵在自己背上一样。整个天京城百姓都在猜这是谁家的孩子,还有人在猜,这是哪个大贪官的儿子,被锦衣卫盯上了。

  终于出了城,杨凌霄回头看看并不认识的英武青年。

  “哥!别送了,你们跟着我,师父八成不会出来的。”

  王地藏一楞,点了点头。

  “保重”,调转马头带人离去。

  世间有一人,白发如雪披肩。

  那人有一剑,长剑如冰万古不消融的寒。

  凡间有座楼,天下之剑问此楼。

  人间有正道,为何正道变邪魔。

  我踏歌而来,我捻花而去。

  啊!!!!!!!!!!

  猩红的双目似是地狱而来的,剑楼如同鬼地一般,只有遍地累累尸骸守着着残破之楼。

  四名少年围着一名青年,那双目猩红的青年,冷峻凶厉的面容如恶鬼附身一般扭曲狰狞。

  “退下。”一个粉色的身影飘落,倾国倾城不过如此,就连声音也酥软的像是刚出炉的糕点。

  少年慌忙让开之时,开心的喊道:“樱师叔!你来了!”

  樱三百看着眼前癫狂的白发人,剑楼楼主白起。

  剑楼凋零了整整十年了,十年间天下剑道被项无双窃取,所有练剑之人,只要出剑,对剑的感悟就越少。

  每个人都以为是自己不够努力,爱剑之人痴狂的把自己逼疯,当大家发现天下的剑道都一个样之后,一个又一个用剑的宗门,或是转练其他兵刃,或是消散在历史的长河里。

  唯有剑楼,傲视天下之剑,像狂风中的小草般飘荡。

  死了,都死了,偌大家业引来无数窥探。那天白起公子,疯了一样跑回自己家,看到的是满目的灰烬,烧的又黑又焦的剑楼,遍地的尸体,一间一间被洗劫一空的房屋。

  他什么也没有干,从角落找来扫帚,拖把。把尸体,父母的尸体,妹妹的尸体,所有人的尸体抛在剑楼四周,把剑楼一点一点,满满的打扫干净。

  所有人都知道,剑楼还剩一个人,剑楼少主白起,挺好看的小伙子,就是疯了。

  有一些剑楼交好之人,又或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剩下东西的宵小,都去过剑楼,可是再也没有人能进过剑楼。剑楼就在那,就在剑楼山上,看的见,却再也进不去。

  听说有个道士进去过,有个和尚也进去过。可是里面是什么样,没人知道,白起是死是活,没人知道。

  白起有个好朋友,叫樱三百,听说是东瀛来的孤儿,从小被剑楼收养,一样被关在了外面,樱三百开始在剑楼山种树,一颗一颗的种桃树。剑楼山如今已经被人们叫桃山,因为每到春天,满山都是桃花,粉色花海跟山中那肉眼可见的高耸漆黑剑楼形成鲜明的对比。

  白起每天在山里,清水洗漱,残剑修须,头发是什么时候白的他不知道,眼睛是什么时候红的他也不知道。外人传他在山中苦练,有朝一日必然报仇,其实他在山里什么也不干,饿了就抓鱼,抓野物,用剑楼剩下的锅碗瓢盆烹制来吃。

  直到有一天,樱三百看到一个小乞丐上山。

  樱三百一如既往的种树。世人皆知,桃山之上有个比娘们还好看的男子,是白起的龙阳姘头,跟白起一样疯了。有那爱好独特之人去寻,可若不寻他,他便在那,谁都能见。可你若寻他,你翻遍桃山,也找不到他。

  那天樱三百目光呆滞的看着小乞丐,就那样走进了剑楼,手中的一支桃花落在地上,就疯了一样的往剑楼走,终究走不进去。

  后来,那小乞丐居然又出来了。樱三百疯了一样抓着孩子,问孩子怎么进去的。

  孩子说他就是走进去的,里面还有个满头白发双目猩红的奇怪哥哥。樱三百哭了,瘫坐在满地的桃花瓣里哭了,哭的撕心裂肺又幸福开心,让人听的五味陈杂,满山的桃花瓣,随着哭声飘落,宛若人间仙境一般。

  世人都说,那男子死了,变成了女鬼。越来越多的小乞丐失踪,有人看到穿着一袭粉色大麾的姑娘带走了他们。官府要查,却发现小孩除了从桃山转了一圈回来以外,没有什么变化。上山去查,什么也查不出来。

  孩子们直说,就是一个姐姐带他们上了桃山,让他们往中间那座楼走,他们走不到,姐姐也不见了,他们就走下来了。

  女鬼的恐惧蔓延到了整个大秦,各地都有樱花女鬼的传说,各地都有孩子被抓走,无数高手出手,却终究没抓住女鬼。

  终于有第二个,第三个孩子走了进去,不久,樱三百惊喜的发现,楼里那人,给孩子换了衣裳,给孩子洗了脸,给开始长胡子的孩子剃了胡子。

  这么多年,送进去了四个孩子。江湖上也有了一个手持桃花的传说,此人就算被打成重伤,遁入桃山,便再也找不到了。

  后来沈长安来过一次,樱三百便没有再出去抓过孩子,世间也没人敢再来桃山造次。

  直到几年前,白起突然拿起了一把当年剩下的普通铁剑。

  然后一年前,微风惊醒了樱三百,桃山不一样了,樱三百感觉的到,他看到一个身影凌空而去。他冲进剑楼,喊着白起。孩子们告诉他,师父飞走了。

  一年后,江湖上突然出现了一个自称剑楼楼主的疯子,连杀十一人。

  白起回来了,如同痴傻了一般,一直在唱。

  世间有一人,白发如雪披肩。

  那人有一剑,长剑如冰万古不消融的寒。

  凡间有做楼,天下之剑问此楼。

  人间有正道,为何正道变邪魔。

  我踏歌而来,我捻花而去。

  “白起!你醒醒!”樱三百抓着白起的肩膀摇晃。

  “啊!”白起口中发出野兽般的嚎叫,双手扒开樱三百。

  飞身冲天而去。

  樱三百正欲追去,白发白衣的白起重重的砸在地上,天空中,腰间挂着酒壶的平头中年男人凌空而立。

  白起在地上大口的喘着气,空中那人落下,樱三百长袖之中伸出一截桃花,整个人扑了过去。

  平头的中年男人心中一阵不喜,“娘们,让开,我在救他。”一掌仅掌风就打的樱三百整个人凌空一个后空翻。

  落在地上的樱三百只说了一句:“我是男人。”便再次扑了上去,声音却怎么都听不出来是个男子。

  平头中年男人一愣,再出一掌,轻轻打退樱三百。

  “你是樱三百?”中年男人看着雌雄难辨的樱三百:“怎么??....算了,我是你拐子叔,不认识了?”

  樱三百微微一愣,江北第一人?拐子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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